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03
文章作者:
发布人: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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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采取同期申报的方式进行,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重点解决文化领域关键性、前沿性、重大共性技术问题;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鼓励探索性、基础性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为规范项目申报管理,确保申报项目质量,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不得以同一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一)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

1、申报单位依据《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管理办法(暂行)》(文教科发〔2010〕17号)、《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文财务函〔2010〕1158号)的相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2、本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选题已在广泛征集并经专家论证设计基础上确定(项目名称及要求见附件),请按要求申报。

3、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立项项目有一定金额的补助经费支持,同时要求承担单位提供相应配套资金。

4、文化部重点实验室依据规定的研究范围,可自行拟定题目直接向文化部申报项目。实验室项目申报需填写《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在首页注明为实验室项目。

5、根据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本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周期将进行相应调整,所有立项项目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1、申报单位依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文教科发〔2008〕54号)的相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2、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各推荐不超过10项;文化部各司局、直属单位、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各推荐不超过5项。2009—2014年度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未结项前,不允许申报本年度项目。

3、2015年度有补助经费的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经费补助额度平均每项不超过5万元,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根据经费补助额度申报,超过经费补助额度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二、申报程序

2015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申报老师请于3月13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开题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社科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hfut.edu.cn注意:1.相关附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M。2.电子版申请书中所有涉及签字及加盖公章的部分,无需填写。

 

联系人:魏 婷

联系电话:0551-62901118

 

 

社科办

2015/3/3

附件一: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开题报告.doc